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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9年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 发布单位:物理系

各学院、各老师: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布了2019年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我校现启动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本批项目申报可由高校牵头申报的项目包括(1)产业技术重大攻关计划;(1)民生科技攻关计划;(2)科学研究计划;(3)创新平台建设计划;(5)创新环境建设计划。其他专题高校可作为参与单位。

2019年暨南大学关于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安排表

序号

计划

专题

类别

是否限项

申报时间安排

申报人网上填报时间

学院网上审核提交时间

1

产业技术重大攻关计划

未来产业关键技术研发专题-领域三

竞争性

5月14日9时

5月31日17时

2

民生科技攻关计划

健康医疗重大专项专题

竞争性

尚未发布指南

民生科技攻关专题

竞争性

5月14日9时

5月31日17时

3

科学研究计划

一般项目专题

竞争性

是,我校推荐立项项目数24项

详见科技处另行通知

重点项目专题

竞争性

是,依托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每个实验室限报一项。

5月14日9时

5月31日17时

4

创新平台建设计划

实验室建设专题

竞争性

是,每个学院限推荐1个申报项目。(我校限推荐1项)

详见科技处另行通知:关于申报2019年广州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创新平台资源共享专题

竞争性

尚未发布指南

5

创新环境建设计划

珠江科技新星专题

竞争性

尚未发布指南

科普专题

普惠+竞争

5月14日9时

5月31日17时

科技服务专题

普惠+竞争

5月14日9时

5月31日17时

二、组织方式

由各位老师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学院审核,学校推荐、市科技创新委组织评审和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支持。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指195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过去5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申报限制

(一)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在研(指2018年4月30日前明确已获得立项且未完成验收,下同)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

(三)申报单位(二级学院)存在2017年12月31日前到期未验收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不得申报竞争性项目。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项目需按要求在阳光政务平台填报项目申报书(支持额度为2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需同时填报重大项目预算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其他相关附件,纸质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有效,未按规定提交的不予受理。纸质申报书(须附目录、附件材料)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组织单位及经办人签章齐全,项目组成员签名、日期等内容填写齐全。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无线胶装。

(二)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按阳光政务平台模板签订并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申报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

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主要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州市。

(三)项目组成员中如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在合作内容页加盖合作单位公章。项目组成员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需在阳光政务平台上传该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附件并附纸质材料报送)。

(四)项目申报单位(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编报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求见附件2),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5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撤销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

(五)项目申报单位(申报人)应认真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确定拟立项后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相关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按规定变更)。拟立项公示后至项目合同书签订前,如发生项目承担单位实质性变更、合作单位变更、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组前3名)变更、项目研究内容变更、验收考核指标变更等重大变更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六、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进入阳光政务平台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不需另行注册。忘记用户名或密码的,请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或自行联系学校科技处重置密码。

(二)单位和申报人信息维护。单位(二级学院)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单位信息,根据需要可创建申报人账号、密码,申报人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

(三)项目申报。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选择相应的科技计划(专题)类别,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学院审核。

(四)审核推荐。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至学校。学校科技处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如需修改申报信息可与二级学院科研秘书联系,二级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给学校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退回修改,经网上推荐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五)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后,申报人下载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经相关人员签章(含项目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并加盖单位公章(含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后,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学院,由学院统一收齐后报送学校科技处。学校科技处对申报单位报送的纸质材料审核后加具意见并签字、盖章,汇总后集中报送至市科技创新委指定受理点。

七、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9时、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17时(包含二级学院审核推荐的时间),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8日17时,书面申报材料请各位老师按照将纸质申报材料于2018年6月12日17时前送至学院,各学院请汇总收齐后于2018年6月14日17时前送至学校科技处(行政楼607办公室)。

(二)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专题、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实验室建设专题请查看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需符合本通知中规定的所有申报基本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二级学院需完善单位信息:阳光政务平台中申报书“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从单位信息模块中自动读取,请各学院在申报项目前,尽早登录(注册)阳光政务平台填写完善,并确认“组织单位”是否准确(组织单位统一为暨南大学)。

(三)为避免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阳光政务平台网络繁忙耽误申报,请各学院或申报人提前做好填报工作,尽早在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请各学院、各有关老师注意申报时间,一旦错过,系统关闭将无法提交。

(四)为促进项目申报和评审公开、公平、公正,项目申报受理、评审专家名单、评审结果、拟立项项目清单等信息都将通过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官方网站及时公开,请各申报人关注。

(五)与企业联合申报项目,需参照我校纵向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参见附件4)。

九、联系方式

(一)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

1.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电话:400-161-6289。

2.市科技创新委,电话:83124014、83124115。

(二)综合业务咨询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朱星谕,刘百联,张灶月,电话:85223797。

市科技创新委发展规划处,联系人:夏万志、吴玲,电话:83124134、83124035。

十、微信交流群

请各位拟申报的老师加入“市科技计划项目交流群-暨南大学”微信群。